九旬老母状告七旬女儿索要赡养费医疗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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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4月26日07:28 人民网-江南时报 | |||||||||
本报讯(通讯员朱同复)母亲90多岁,她的亲生大女儿也近70岁了,然而,就是这对都该是在颐养天年的母女,却因赡养费和医疗费多次闹到了法庭。 今年93岁高龄的谢老太家住江宁麒麟镇,她有三个儿女,其中大女儿李某也快70岁了。由于李某年岁已大,一直未能履行赡养义务。2002年8月,体弱多病的谢老太将大女儿告上了法庭,要求女儿履行赡养义务,承担医疗费。江宁法院受理后作出判决,由李某从当年
判决生效后,李某承担了母亲的赡养费,但对医疗费则迟迟未能支付。 昨日,执行法官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案件的判决本身并无过当,但被执行人收入极低没有履行的能力,使部分判决义务无法履行。他建议政府部门必须尽快建立一套社会保障体系来弥补赡养人履行能力的不足,保证高龄老人的生活。 《江南时报》 (2004年04月26日 第四版)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