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生将偷看自己日记的父母告上法庭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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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4月26日10:03 东北网-黑龙江晨报 | |||||||||
20日21时许,家住哈尔滨市动力区进乡街的小学生高强(化名)气冲冲地来到进乡街派出所,一进门就对民警说:“我父母竟偷看我的日记,侵犯了我的隐私权,我要告他们!” 小高强对民警说,他平时有两本日记,一本是老师留的作业,父母、老师都经常翻看,还有一本记了一些自己的私事,从来没有让人看过。近几个月以来高强发现,每次与父母发生矛盾时,父母都能用他写在隐私日记中的几件事情来讽刺他,他认为可能是父母偷看
21日,记者见到了小高强的父母,他们二人坦言经常看孩子的日记。高强的母亲说:“我们夫妇快40岁才有了这个孩子,只要儿子有什么要求我们都会尽力满足。儿子刚上学时每天都主动把日记给我们看,可随着年龄的增长,儿子与我们的沟通越来越少了,还经常有抵触情绪。我们怕他学坏,才偷看了他的日记。”高强的父亲认为,看儿子的日记能够准确、及时地了解孩子的思想,便于发现问题,尽快把问题消灭在萌芽之中。 通过在派出所中的交流,高强的父母也觉得他们偷看高强日记的做法有些不妥,当场向高强道歉,并向高强承诺以后会多与他交流,不再偷看他的日记。高强了解到父母偷看自己的日记是出于对自己的爱,而且父母也道歉了,就高高兴兴地随父母回家了。 哈尔滨师范学校教师曲士龙认为,老师布置的日记只是一种形式,用来提高学生的写作能力,不涉及个人隐私。而学生的私人日记则是他们自己的空间,父母最好不要随便翻看。可是对于家长来说,孩子没有成年,没有社会经验,而且还很单纯,缺少鉴别能力,如果没有家长“把关”很容易误入歧途或受到伤害。现在,孩子有很多事情都不对家长说,家长只有通过偷看孩子的日记才能发现问题,家长的这种做法其实无可非议。但如果家长平时能够多与孩子谈谈心,同孩子做朋友,可能更容易进入到孩子的世界,也就可以避免因偷看日记而带来的负作用。 记者为此还咨询了哈尔滨市民强律师事物所的律师何建军。何律师说,虽然法律上并没有明确规定不允许监护人看未成年子女的隐私,但是不提倡这种行为,未成年人也应该受到尊重。 作者:王彦波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