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一学生多次受欺侮戴刀防身捅死同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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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4月26日12:10 荆楚在线-楚天金报 | |||||||||
14岁的小新是外省人,在武汉求学期间,因人生地不熟,再加上语言、性格上的原因,使他总是遭到同学们的嘲笑。 在武汉某中学念初一期间,小新经常受嘲笑并被孤立,一些调皮男生还时常找他的碴,借故打他,多次受欺负后,小新带了一把刀防身,打算谁打自己,就用刀砍谁。
2003年11月21日下午,小新在江岸区某小区内与同校的学生小浩、小峰相遇,他们先将手中的烟头扔到小新的脸上,还动手殴打小新,受到侮辱后,小新掏出随身携带的刀子,朝对方捅去,小浩身中四刀后死亡,经法医鉴定,小浩系急性大失血而死亡。 法院审理后认为,小新在遭到不法侵害时,其正当防卫行为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不法侵害者死亡,依法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处罚。 记者昨悉,江岸区法院一审以故意伤害罪,判处小新有期徒刑4年。(文中人物系化名)楚天金报记者艾红霞 通讯员徐向阳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