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祸吓出焦虑症 客运公司巨款赔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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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4月26日12:49 扬子晚报 | |||||||||
本报讯乘客陈某在乘车途中因发生交通事故被严重惊吓后出现了焦虑症。于是陈某将客运公司告上了吴江法院,要求其赔偿医疗费、误工费等费用合计34000元。 2003年7月1日下午,陈某乘坐的客运公司大客车在途中与其他车辆相撞发生交通事故,致陈某在车内摔倒,第二天,陈某开始出现睡眠差、气促、胸闷等症状,便去当地精神病医院住院治疗,被诊断为焦虑症。此事后经精神医学司法鉴定,认定其乘坐的客运车发生交
吴江法院经审理后认为,陈某因发生交通事故受到惊吓而引发了焦虑症,尽管与其自身的特殊体质和心理承受能力有关,但交通事故的发生都是焦虑症的直接诱发因素,受害人的特殊体质不能成为侵害人免责的抗辩事由。近日,该案经法院调解,客运公司同意一次性赔偿陈某23000元。 (赵新华)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