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副局长雇凶伤害人”案疑凶交待作案动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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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4月27日01:18 贵州都市报 | |||||||||
本报讯 4月26日,记者从三穗县检察院获悉,三穗县建设局“副局长雇凶伤害副局长”案近日又有了新进展,经审查查明,犯罪嫌疑人刘金培,因对被检举“有经济问题”而密谋“教训”被害人周玉国,最终酿成街头血案。目前,刘金培被被检察机关批准逮捕。 现已查明,2003年夏天,时任三穗县建设局副局长的刘金培,在得知自己被人检举有经济问题后,便与其老庚(当地方言,意为好朋友)杨昌武预谋“教训”另一名副局长周玉
3月8日,杨世斌以每人3000元雇金为条件,纠集岑巩县王军华、杨武窜至三穗县城。在王军华、杨武确认周玉国后,杨世斌返回岑巩。3月11日晚8时30分,王军华、杨武见周玉国独自一人从三穗县气象局附近一民宅出来后,迅速靠近周玉国身旁,分别携带菜刀、马刀朝周头、手等部位砍去,致其头部受伤,左右手中指、无名指部分断裂,腰椎骨和右膝髌骨骨折。周玉国倒地后,二人即逃离现场。 案发后,公安机关先后在岑巩、三穗分别将刘金培等5名犯罪嫌疑人抓获归案,并依法移送检察机关批准逮捕。4月12日,三穗县检察院以涉嫌故意伤害罪,分别对刘金培等5人作出批捕决定。(肖驰本报记者石云华)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