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公交集团通报“ 4· 12”事故处理结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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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4月27日04:38 四川新闻网-成都晚报 | |||||||||
四川新闻网-成都晚报讯 (记者黄哿实习生唐光蓉)昨日,市公交集团公司正式向媒体通报了对“4·12”事故的责任人、3路公交车驾驶员张翠云的处理结果。张翠云除要接受交警部门对其进行的吊扣驾照6个月,罚款150元,记2分的顶格处理外,还要停职待岗1个月,重新学习。事件回放
4月12日上午,一辆满载乘客的5路公交车行驶到骡马市路口时车头突然起火,司机立即停车疏散乘客。紧急时刻,青羊110巡警胡伟取下巡逻车内的干粉灭火器,冲上去对着车头一阵猛喷。几分钟后,火渐渐灭了。胡伟又站在公交车的右后侧,同交警一道协助司机和售票员将车推向路边。但就在此时,紧跟在起火公交车后面的一辆3路公交车突然超车,右后轮一下子碾过了胡伟的右脚。据三医院医生诊断,胡伟因严重挫伤导致右脚踝骨骨裂,必须休养两个月才能下地。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