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取出假钞 银行勉强赔偿后称“下不为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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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4月27日05:43 星辰在线-长沙晚报 | |||||||||
本报讯 在银行里取的18万现钞中出现了200元假币,几经周折后银行勉强答应了客户的赔偿要求,但表示“下不为例”。昨日,市民蒋小姐向本报记者诉说了她对银行做法的不满。 家住湖南仪器仪表总厂的蒋小姐告诉记者,昨日上午,她在长沙汽车西站对面的一家银行取了18万元共两扎现金。她没有打开扎包纸,就去了隔壁的工商银行存钱。在工行存
银行里面也能取出假钱?蒋小姐大惑不解,她立即拿着假钞回取钱的银行要求赔偿损失,但银行的工作人员否认银行给她的钞票里有假钞,并且表示“离柜概不负责”。蒋小姐据理论争:“我从你们银行取钱后,根本没有拆封就直接到隔壁的工行存钱去了,银行的摄像头会证明我的说法。”一番唇枪舌战之后,银行工作人员态度有所转变,表示愿意有限度地赔偿,办法是“一人赔一半”。蒋小姐对银行这种各打五十大板的解决方法很不满意,她拒绝了银行的解决方式。几经周折,银行才答应赔偿蒋200元现金,最后还表示“下不为例”。 蒋小姐不明白“下不为例”的含义,“是不是意味着下次从银行取到假钱就不再赔偿了呢?”她认为银行这种态度非常不负责。 湖南一星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贺晓辉认为,银行的这种“离柜概不负责”的做法是合理的,因为银行必须用这种方法来规范管理;客户取钱后应当面点清,以免造成不必要的麻烦。贺律师也表示,如果客户有充分的证据证明自己从银行取到假钞,那么银行的“离柜概不负责”就不成立了。银行不赔偿的话,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李广军 安仲文)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