拿起法律武器 为丈夫讨还公道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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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4月27日14:15 民主与法制时报 | ||||||||
我是新疆少数民族教师,丈夫刘洪以是湖南耒阳市人,《经济消息报》特约记者,他为人正直,2000年“两会”期间,他为了解救12名被拐骗在海南胁迫卖淫的未成年农村女孩,惨遭打击被逼疯。 今天,我想通过新闻媒介,向社会公众讲述一个悲怆而又感人的故事:《为了一个记者的权利》。
2000年2月24日晚上10点多钟,海南省洋浦法院海口市办事处401室,发生了后来震惊全国的被胁迫卖淫少女杀人案,案涉海南省地方政府官员冒充“公安局长”嫖娼,令人发指12名未成年少女被拐骗并被胁迫卖淫的消息很快传开。海南的媒体却选择了沉默。 12名备受蹂躏和摧残少女的悲惨遭遇(最小的年仅12岁),激起了刘洪以极大的愤怒。他挺身而出,只身一人去案发现场察访,自掏路费乘飞机赶赴12名被拐少女家乡调查。2000年3月8日第一个全国妇女权益周,他将此案情况报告“两会”新闻中心。3月9日、11日、13日,他接二连三紧急上书当时正在召开的九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呼吁开展全国打击拐卖妇女行动,扫除社会丑恶现象。 案惊中央。全国人大副委员长、全国妇联主席彭佩云、中央政法委书记罗干、公安部主管刑事案的副部长白景富等中央领导同志作了重要指示和批示。4月1日,由公安部统一部署的全国“打拐”专项斗争启动,摧毁了社会危害极大的海南胁迫卖淫犯罪团伙,许多被拐妇女和儿童在这场行动中得以解救。中央电视台、《中国妇女报》、《法制日报》等多家媒体一直关注,追踪报道。 按理说,刘洪以见义勇为,扫除社会丑恶现象,维护妇女权益,理应表彰和鼓励。可事实却恰恰相反。 2000年6月9日,海南省公安厅五处的公安干警,非法拘传、审讯刘洪以,扣押他的记者证件。刘洪以当即提出抗议,在扣押单上拒绝签名。 7月12日,《海南日报》头版发表文章,侮辱、诽谤刘洪以,说他是“招摇撞骗的假记者,公开谴责他的报道“严重损害了海南省的形象”。 8月7日,海口市公安局刑警队明知刘洪以是《经济消息报》特约记者的身份,还是一次又一次地向北京《经济消息报》发函协查…无故受到《海南日报》的诽谤和海南警方的打击,刘洪以深受刺激,心身俱损,成了生活不能自理的精神病人。 我决心拿起法律武器,为丈夫讨还公道。 2000年11月3日,我依法向侵权结果发生地湖南省耒阳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状告《海南日报》社侵害刘洪以的名誉权和健康权。耒阳市人民法院将本案列为新世纪(2001)耒民初字第一号名誉侵权案。 我的对手人力、物力、财力、势力强大,聘请了海南省两个著名律师代理诉讼。2001年3月20日,在耒阳市法院发出第一次开庭通知的最后一天,被告方律师突然提出“管辖异议致使开庭日期发生变化。河南《大河报》、《中国青年报》、《人民法院报》、《检察日报》等数十家媒体派出记者赶赴湖南耒阳,对本案进行深入采访。《人民法院报》荆龙、胡杰两名记者就名誉侵权案件管辖地的有关法律规定,采访了京城著名专家教授,并且采访了最高人民法院立案庭的大法官。2001年4月6日,《人民法院报·正义周刊》以整版的篇幅,对刘洪以记者“冒死打拐惹麻烦”进行了详细报道。 2001年5月22日,耒阳市人民法院发出第二次开庭通知,对本案进行公开审理。被告方律师提出要对刘洪以进行精神病司法鉴定。法院中止审理,另行通知开庭日期。 经湖南省脑科医院精神病鉴定专家小组鉴定,刘洪以患的是反应性精神病,是由于外部因素引起的,而且这种病很难治愈,必须用药物长期控制治疗。 正当我感到孤力无助的时候,我从《民主与法制时报》上看到浙江省公安高等专科学校客座教授、著名律师陈有西为弱势群体仗义执言的事例。于是,我提笔给陈教授写信,倾诉刘洪以的冤情。没想到,他接信后很快打来电话,决定跨省提供法律援助,维护记者的正当合法权益。 2001年7月9日,备受媒体关注的刘洪以记者受害案在耒阳市人民法院公开审理。省内外各大新闻单位,被拐受害少女家乡永兴县的党政机关、妇联组织、法院院长,以及本地群众逾千人参加了庭审旁听。2001年10月16日,耒阳市人民法院对本案作出一审判决。 《海南日报》社对判决不服,于同年11月13日向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 受行政干扰,衡阳市中级法院二审迟迟不能开庭。吴谷生等三位人大代表在衡阳市十一届人大五次会议联名提建议、批评意见。衡阳中院延至2002年3月4日开庭审理。陈有西律师继续提供法律援助。我从邻居那里借了300元给陈律师买了一张返回杭州的火车票。当他看到我生活艰难,从口袋里掏出了500元给我做生活费。 新闻界普遍以为,刘洪以一案,经过全国媒体鼓与呼:被拐受害少女家乡县妇联干部联名向中央有关部门写信;人大代表联名提批评意见;著名律师提供法律援助;理应依法定期限公正结案。可是,湖南省高级法院屈服强权违反审判程序,于2002年11月8日全国第三个记者节,用一纸“批复”,将本案撤消。 九届全国人大代表蒋运宇挺身而出,仗义执言,分别向全国人大、最高法院和检察院反映湖南省高院违法行为。2003年1月13日,贺尊彪、王礼忠等新当选的11名省人大代表在湖南省十届人大一次会议上联名向省高院提批评意见,强烈要求维护记者权利。 十届全国政协委员、全国妇联副主席莫文秀,十届全国人大代表、全国优秀教师陈立新她们在换届选举的2003年“两会”上,竭尽全力为刘洪以记者得不到法律保护呼吁。全国人大信访局“破例”,将我进京上访反映的情况,编发《两会简报》,由信访局新任副局长毛春秋带领信访工作人员送交海南、湖南、等代表团讨论。经全国人大、最高法院协商决定: 刘洪以遭打击报复一案交最高人民法院立案庭处理。 然而,好事多磨,十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闭幕半年多过去了,由最高法院立案庭处理的案件仍无结果。四年上访辛酸路和漫长的讼累,遥遥无期的等待,我已感到“山穷水尽”。 2003年10月中旬,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在北京召开,我第八次进京上访。中宣部信访接待处处长张小北告诉我一个激动人心的消息,她说:“小蔡啊,你来信来访反映的问题,已引起中央高层重视。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李长春、中宣部副部长、党委书记高俊良已作出重要批示,对海南、湖南两省党政部门干扰办案将作出严肃处理”。与此同时,全国人大副委员长,全国妇联主席顾秀莲将我反映法院违法办案久拖不决、久督不办的问题,批转最高法院限时结案。 2004年1月17日,海南省委宣传部副部长、《海南日报》社总编辑王绥雄,以及海南省法制办等有关部门负责人,专程从海南赶来,登门向受害记者及其亲属赔礼道歉并给经济赔偿。 据悉,压制批评和实施打击报复的相关责任人,都受到了行政处分。大年三十“除夕”这天,顾秀莲主席还在惦记着我们,亲自过问处理结果。 民心不可欺,天下扶正义。为了一个记者的权利,惊动了许多中央领导,牵挂着社会各界主持正义的人们的心,得到全国各族人民的关心和帮助。刘洪以记者遭打击报复一案,历时四年。历经四次全国“两会”,惊动了四级人大、四级妇联组织和中央许多部门;经过四级法院,官司打了四年。我进京上访8次,去省城长沙上访32次,赴衡阳中级法院上访64次,历尽了辛酸和磨难。我深深地感到,记者维权很不容易,老百姓上访、打官司更是难上加难啊! 记者所从事的新闻工作,是受人尊崇的职业,又是最危险的职业。去年有人们称之为“记者挨打年”,刘洪以记者遭打击迫害一案,决不是他个人的遭遇,而是记者权利得不到法律保护的一种普遍现象。为了这样的悲剧不再发生,我真诚地希望,新闻舆论监督能成为推动社会进步,加强和改进党的作风建设、反对腐败斗争的一种力量,记者的权利能够及时得到国家法律切实有效的保护。 谨致以最崇高的敬礼 一个有良知记者的妻子:蔡锦文 2004年3月30日 写于新疆昌吉 相关专题:民主与法制时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