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不能生育找人“顶替”犯下强奸罪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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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4月28日03:54 新华网 | |||||||||
丈夫不能生育,索性将他人请来帮忙。妻子受尽凌辱后,在其娘家人的帮助下,将丈夫告上法院请求离婚。在庭审中,法院发现丈夫曹广及被丈夫请来帮忙的王强涉嫌强奸,遂将二人移交公诉机关。4月25日,徐州市邳州法院分别判处曹广、王强有期徒刑6年,分别剥夺政治权利1年、2年。 1988年12月,家住徐州市邳州的曹某将比他小7岁的媳妇青梅娶回家。青梅头胎流了产
2003年8月23日,在父母的逼问下,青梅断断续续地将4年来所受的凌辱说了出来。青梅的父母决定让女儿离婚。在庭审调查中邳州法院法官发现曹广涉嫌强奸,遂向公安机关发出司法建议,对曹广立案侦查。3个月后,检察机关以王强、曹广涉嫌强奸青梅向法院提起了公诉。(特约记者 程振立 记者 张朔)(来源:现代快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