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项纪律”斩断红包回扣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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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4月28日09:07 沈阳今报 | |||||||||
见习记者尹有为实习生刘佳今报讯“洁身自律,谢绝红包,拒收回扣……”昨天下午2点,沈阳医学院附属中心医院92名科主任代表全院1370名医务工作者与院长签订责任状,并在院长裴庆双的带领下庄严宣誓。 责任状上“八项纪律”历历在目:
严禁私收促销费。不得以各种名义、形式收受器械、卫生材料、试剂等各类物品的回扣等,如收到回扣,24小时内交医院财务科入账,逾期不缴,视为收受贿赂。 严禁私收药品临床促销费。如果已收受,要在24小时内交到财务科,否则视为收受贿赂。 严禁收各种名义的红包。医生不能接受患者和家属的钱物和宴请。如无法拒绝,应在24小时内上交。如有暗示或公开索要“红包”,应从重处罚。 诚信服务,取信于民。科室人员如服务态度不好,解释不到位受到患者和家属投诉,给予当事人严肃处罚,并追究科室主任责任。 另外,还有严禁开单提成;实行医疗费公开制;财务统一管理;对违规行为,视情节将给予扣发工资、转岗、解聘等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者移送司法机关。 医院还与看病的患者签订了“协议”,约定病人和家属不给医生红包,不请医生吃饭。看病之后,医院要对患者进行回访,请患者填写行风测试表。实行“阳光工程”,定期公布收费情况和收费标准。 据裴庆双院长说,医院提出规范用医、阳光用药后,将用“八项纪律”斩断红包和回扣这些损害医务人员形象的顽症。如果患者非要给医生红包,医生必须在24小时内上交,否则将严肃处理。同时,希望社会各界监督。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