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车清查保费将到期限 自查不力要受严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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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4月28日10:42 云南日报 | |||||||||
云南日报网 昨日上午,昆明市监察局、市保监局、市客管处等部门通报了出租车公司清退多收出租车保险费的情况,并严肃指出,一些出租车公司已经结束的自查反映出的数据与有关部门掌握的尚有差距,明日前必须再次认真自查,将多收部分尽快退还驾驶员,否则将受到吊销出租车营业许可证等严厉处罚。
据悉,昆明出租车公司多收少保问题于3月29日被媒体曝光后,昆明市城市客运交通管理处等部门按照昆明市委、市政府的要求,就清退保费问题曾多次召开会议,敦促出租车公司尽快清退多收的保费。截至昨日,23家出租车公司对多收的金额进行了清退,清退总金额为36万多元。但这一数目与有关部门掌握的数目还有较大差距。 市监察局有关负责人明确要求,昆明43家出租车公司要对去年1月1日至今收取的保费展开自查,并写出自查报告,各出租车公司老总要在自查报告上签字,并对报告承担责任。在自查的同时,各公司要加强自纠,多收的部分必须尽快退还给出租车驾驶员。自查自纠、清退保费必须在明日之前完成并报客管处备案、公示。明日后,由市政府纠风办牵头、多部门联合成立的6个督察组将深入各出租车公司调查取证,没有自查到而被督察出问题的出租车公司,将被相关部门吊销营业许可证、保险代理资格。此外,有关部门还将追查其历年收取、办理保险等情况。 周平洋 钱粲明(春城晚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