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民营企业的新富们艺术品收藏热内幕披露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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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4月28日17:14 《经济》杂志 | |||||||||
文/本刊见习记者 周季钢 盲目附庸高雅以及纯粹个人爱好都无法很好地解释民营企业家们狂热的艺术品竞买行为,毕竟这动辄是百万、千万的巨大金额。无利不往,对于这些商海里摸爬滚打的老江湖来说,他们的真正动机是什么?
书架被摆放得满满的。《红楼梦》、《三国演义》、《莎士比亚全集》,甚至玛格丽特·杜拉斯的《情人》,一尘不染、墨香犹存,线装本抑或珍藏版的标记诉说着它们不菲的价值。艺术品也点缀其间,有嘉庆年间的青花团,也有战国的玉器,林林总总、琳琅满目。墙上挂着多幅名家的字画,或豪迈不羁,或端庄秀美。 当晨光透过百叶窗筛落在古韵犹存的办公桌上,屋子里传来了主人的咳嗽声…… 10年前,如此情景自然是某大学者、大文豪的书房;然而时至今日,这样的书房往往是某民营企业老板的办公室。 据了解,2003年中国艺术品拍卖市场成交额突破13亿人民币。而超过40%的购买者是各地的民营企业家,其中以江浙、东北的企业家为盛。 可疑的隐晦 北京万隆拍卖公司总经理赵黎明说,加上其他大大小小拍卖公司的业绩,2003年中国艺术品拍卖成交额应该在13亿元左右,并创造了近10项让人瞠目的世界纪录。譬如,在2003年的中贸圣佳拍卖会上,傅抱石的《毛主席诗意山水册八开》以1980万元人民币成交,创造了中国近现代书画的最高价位。 一直以来,传统的艺术品买家主要是收藏爱好者与艺术品商,但最近几年,以民营企业老板为代表的新富势力纷纷冲进这个市场,财大气粗,一掷千金,刺激了艺术品市场不断升温。 北京荣宝拍卖公司办公室主任王为认为,由于市场价位的被一步步抬高,导致传统的收藏爱好者以及一般的艺术品商将与精品市场渐行渐远,民营企业家为代表的新富势力成了现在这个游戏中的大玩家。据了解,目前中国艺术品拍卖市场中,来自民营企业老板们的资金量占到了60%以上。 以民营企业家为代表的新富势力主要分布在江苏、浙江、北京以及东北,他们是高价位艺术品的主要买主。江苏和浙江的老板们注重艺术性,而北京和东北的老板们则喜欢历史性题材。 在一般人看来,这些民企老板们热衷于收藏艺术品无非是附庸风雅,或者是作为投资,但让人奇怪的是,老板们对此事却遮遮掩掩,讳莫如深。 而在先前面对某媒体的采访中,广东银港集团老板郑先生清楚地表示自己有大量的艺术品收藏,但当《经济》杂志拨通他的电话求证时,他一口否认自己购买过艺术品,并匆忙挂断了电话。 大连的万达集团一度热衷于古董艺术品收藏,据了解,从1997年以来,万达集团斥资超过1亿元进行艺术品收购,收购数量超过200幅,蔚为壮观。万达专门成立了一个叫荣宝斋的机构进行艺术品收购,曾以440万元的高价拍得八大山人《鸟图》引起轰动。但如果登陆大连万达集团的网站,却没有关于荣宝斋的任何消息,对于万达的收购行为也只字不提。 荣宝斋的负责人向《经济》杂志表示说,万达收藏艺术品除了塑造企业的形象,开展企业文化外,主要是一种投资行为。 但是从荣宝斋这些年的行为来看,异常低调,除了办了两场博览会以外,无丝毫交易行为。 万达集团的市场部解释说,荣宝斋是万达集团的一个非营利机构,也没有任何值得公开宣扬的东西。万达集团近年来屡屡在艺术品市场上出手,完全是其董事长王健林的个人爱好。而对于其他,万达集团的员工都不得而知了。 一个大秘密 难道那些大肆购买字画古玩的老板们另有隐秘的意图?上海一家著名豪华连锁酒店老板道出了一个大秘密。 据上海的媒体报道说,在这个酒店老板的别墅里,挂满了张大千、陆俨少、吴湖帆等名家的几十幅作品。在书房的一角,两只箱子和一个橱柜里还存放着百余幅古今名人字画。这都是近年他在拍卖会上拍得的。他已经在艺术拍卖市场投入了2000多万元。 据这个酒店老板透露:“民营企业老板们参与拍卖艺术品,不仅是为了保值增值,还是一种巧妙的规避税收之道。所以在各地艺术品拍卖会中,民企老板最为活跃,甚至连山西煤矿的矿主也在其中。” 《经济》杂志就这一说法询问北京各大拍卖公司,他们都承认存在这种事实,但都表示他们公司从不曾有这样的客户以及发生这样的情况。 根据《经济》杂志的调查,如果某企业想要竞买艺术品,只要在拍卖公司登记公司名字以及缴纳为数不多的保证金就可以参与竞拍。 一种惯常的做法是这样的:竞拍成功,拍卖公司会出具一张服务业发票——目前中国还没有专门的艺术品拍卖发票。然后,购买者将艺术品拿回去,将一些艺术品放在办公室作为办公用品,也会将一部分艺术品拿来放在专门修建的博物馆里展出(大多是主办方预约的客人才能参观,不完全对外公开)。而大部分则直接放到箱子里藏起来。展出示人的那些物件几乎都是挂羊头卖狗肉之类,真正的“肉”还在乌龟肚子里。 然而,在企业做账的时候,艺术品可以作为“经营设施”摊入企业经营成本,不需要缴税。而“经营设施”年年折旧,最后折得所剩无几,但是作为艺术品本身,藏在老板们自己的保险柜里,时间愈长,身价愈高,既可以投资升值,还可以冲减税收,确实是一石二鸟之举。 默契配合 在这个游戏中,拍卖公司与这些市场新玩家们配合默契。 《经济》杂志以一位民营企业家的身份与国内某大型拍卖公司联系,希望拍卖公司能给予方便: “能帮我弄成办公用品的发票吗?” “这怎么行呢,我们是拍卖公司,哪有这样的发票啊?我们的发票是统一的。” “实话跟您说吧,我是四川的一家民营企业,我们要的量大,起码1000万元,就希望您们能给我们点方便,回去好做账。” 听到是个大买主,这家拍卖公司支招说,“不过,发票上可以是写‘竞拍品’,也可以写着是‘艺术品’,还没有一个严格的格式。给你写成竞拍品,你回去随便拿个东西去充数不就行了?” “能给我多开一些发票吗?” “估计不成吧,我们才收你10%的佣金,还得上5%的税呢。” “这样吧,我这次买1000万元,你给我2000万元的发票。这样你就得多上50万元的税是吧,我给你们补偿60万元如何?” 后来电话转到了公司的财务处,财务处表明态度说:可以商量。 在这笔交易中,买主以1000×(1+10%)+60=1160万的代价换来了1000万元的艺术品以及1000万元的发票。 法律漏洞 对于民营企业家们可疑的艺术品投资行为,北京一格律师事务所首席律师于国富认为,如果企业购买艺术品作为办公用品或者其他资产的话,可以充抵企业成本,从而抵免企业所得税,这是无可非议的。但民营企业老板私自将企业资产占有的话,不仅造成企业漏缴企业所得税,而且企业老板也借机逃过了个人所得税,显然是有问题的。 据于国富透露,目前国家专门针对艺术品投资的法规目前很少。 中国法学会财税法研究学会副秘书长朱大旗教授接受《经济》杂志采访时也表示,目前这种情况的出现是和当前我国的法律不完善相关,这涉及到一个法律修订的问题,希望引起有关部门的重视。(请见《经济》杂志4月号)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