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消协发布消费警示 旅游景点购物要“四防”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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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4月29日03:09 新华网 | |||||||||
“五一”黄金周即将来临,南京市消协昨日发布消费警示,提醒消费者在旅游景区消费防范四点。 一防假冒伪劣商品。香港团队的何小姐在旅游景区一家珠宝公司购买了玉手镯二只、玉吊件及三粒玉扣,共计价值28000元。回港后,何小姐将所购买的玉器送去鉴赏,结果发现均是次品;
二防购物调包。连云港的消费者周先生在景区内的一家冲印店购买了一卷标价为35元的柯达400胶卷。周先生回到连云港冲洗照片后发现,那名店主在帮他装胶卷时已调了包,给他的是富士100普通胶卷; 三防强买强卖。一对外地老夫妻俩旅游时,导游将他们带到一家保健休闲场所,经店里促销人员免费体验等一番吹嘘之后,老人被迫掏出600多元购买一堆保健品。回家后,老人才发觉上当受骗; 四防食品变质。旅游景区通常都会有当地的土特产销售。由于包装和仓储条件差、摆放时间长等原因,食品很容易变质。 “五一”长假期间,南京市消费者协会正常受理消费者投诉和接待消费者咨询,发生消费纠纷后,消费者可以拨打“12315”热线进行投诉或咨询。南京都市圈内消费者在都市圈内旅游时发生消费纠纷后,要妥善保存证据,直接向“南京都市圈消费者维权投诉网”内任何一家消协投诉。(通讯员肖宝 记者 郑春平 实习生 毛翠娥)(来源:现代快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