派出所内 11岁男孩体味温情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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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4月29日06:01 北京晨报 | |||||||||
民警每天专人专车接孩子与妇联、未成年人保护协会、法院等商讨解决办法昨天,11岁的龙龙已经在海淀公安分局万寿寺派出所的沙发床上度过了第9个夜晚。虽然龙龙知道爸爸妈妈在哪儿,但他却无家可归。 4月20日20时,万寿寺派出所接到报警,说小区里有一个无家可归的孩子。民警赶到居委会时,看到了背着书包的龙龙。龙龙告诉民警,爸爸说法院把他改判给妈妈抚养了,把他
原来,龙龙的父母1998年离了婚,龙龙判给父亲抚养。去年底,龙龙的父亲向法院提出申请,请求改判由其母亲抚养。由于龙龙父母均无职业,而龙龙已年满10岁,海淀法院在征求龙龙本人的意见后将龙龙改判给其母亲抚养,其父承担每月500元的生活费。但龙龙母亲以无住房为由提出了上诉,市一中院终审判决维持原判。龙龙的母亲不服判决一走了之。 龙龙的姥姥告诉民警,自己和老伴仅靠退休金维持生计,没有能力抚养龙龙。民警又打电话到龙龙的大姨家,电话那端龙龙母亲情绪非常激动,她告诉民警,自己尚无栖身之地,如果民警将龙龙送回,等于将母子俩逼上绝路。龙龙的大姨告诉民警,自己一家三口仅住9平方米的房子,接纳龙龙的母亲已经不易。而龙龙的父亲则根本不接听电话。 龙龙是西城区某小学五年级的学生,派出所与校方取得联系后,双方担负起临时照看孩子的责任。每天早上,学校来车把孩子接到学校,学习、吃饭、休息由校方照顾。下午放学后,派出所民警再去学校把孩子接回来。派出所的特殊工作环境会对年幼的孩子造成影响。派出所一直与妇联、未成年人保护协会、法院等多家部门联系,目前尚未找到解决办法。龙龙说,他现在最想妈妈,他坚信妈妈会来接他,“妈妈挣了钱肯定来接我,她特别爱我。” 晨报记者 李康乐 通讯员 胡蓉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