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违反校纪写下保证书 保证书必须做公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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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4月29日14:12 河南报业网-大河报 | |||||||||
本报讯 前日,巩义市民赵某向记者打电话反映说,他朋友的孩子在学校违纪,校方要求其到公证处做公证,保证不再有违纪行为。昨日,记者赶赴巩义,见到了赵某的朋友王东(化名),他讲述了带儿子王卫国(化名)做公证的经过。 前不久,在巩义市直高中上学的王卫国因为上课迟到和老师发生口角,校方停了他三天课。王东考虑到孩子学业要紧,遂找到校方协商此事,最后,学校让其带孩子到市公证
当天下午,他和孩子来到巩义市公证处,向公证处提交了自己的户口簿、身份证复印件和孩子写的一份保证书。保证书上注明本次保证的具体原因(和老师顶嘴),同时保证以后不再违反校规校纪,一旦违反,无条件自愿退学,保证书的下面是学生和家长的亲笔签名和按的指印。公证处依据此份保证书出具了一份公证书,说明该保证书的签名及指印属实。办完公证,王东支付了100元手续费。 巩义市公证处主任马树基称,王卫国的例子并不是特例。他说,第一个保证不违反校纪的公证案例发生在前年,公证处此后陆续受理了近20件此类公证,都来自市直高中。 公证处是否能对学生的保证书公证?马主任说,只要申请人是自愿的,公证处就可以受理,但不主动联系此项业务。 巩义市直高中一位姓王的书记说,他记得第一例公证是家长主动提出的,当时有两个学生打架,情节严重,校方准备按校规将他们开除,但家长提出可以写保证书做公证,学校就又给了他们一次机会,从此以后,凡是遇到学生违纪校方劝退的时候,家长就主动提出写保证书,大约有十几例。学校一次也没主动提出过,只是被动地接受保证书和公证书。 王书记表示,学校从未提倡此事,今后也不准备再接受任何学生的公证书。 对于此种行为,巩义市教委一位姓孔的科长表示,此前,他们并不知道此事,这种做法明显是不合适的。即使学校不是主动的,也不应该接受这种公证。(记者 赵珊)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