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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查封楼盘八达大胆销售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4月30日09:54 现代快报

  快报讯南京市房产管理部门昨日约见记者,介绍他们近日收到通知,江苏八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建设的爱达花园紫藤苑11、12、13幢房屋于2004年4月14日被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查封。对被查封的房产,该部门将不予办理商品房预售登记,不予办理房屋所有权证。

  房产管理部门负责人明确表示,江苏八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隐瞒实情擅自销售,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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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果是严重的。如果江苏八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未经法院允许擅自销售,法院可采取依法扣押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冻结该项目的销售款、将查封的房屋幢号公布于众等措施,并可对江苏八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进行罚款,对直接责任人予以拘留乃至追究其刑事责任;如果江苏八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在法院的允许下进行销售,并按法院的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将销售的房款打入法院的指定账户,法院可以解封其冻结的房产,但江苏八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必须在销售时明确告知购房人其实情,否则将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新闻链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第九条已明确规定:出卖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时,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抵押(查封)的事实,导致合同无效或者被撤消、解除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

  作者:通讯员 方兴市 记者 孙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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