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一男子因情人不听话将其弟弟杀死 | |||||||||
---|---|---|---|---|---|---|---|---|---|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4月30日10:07 新桂网-南国早报 | |||||||||
新桂网-南国早报讯 (记者韦义华通讯员刘文杰) 4月28日晚8时,崇左市警方宣布,发生在该市的一起绑架撕票案告破。据悉,犯罪嫌疑人谢永军与受害人梁某(11岁)姐姐同居后,因女方不愿参与搞传销,谢怀恨而对其弟弟杀害。 4月20日,崇左市江州镇一名叫梁天球的村民向该镇派出所报案称,其11岁的儿子19日失踪,他大女儿的男友谢永军打电话称,孩子是他带走的。梁要求公安机关帮助找回儿子
办案民警在侦查中得知,谢永军是河南省安阳市安阳县人,现年28岁,曾在崇左服役,期间认识驻地被称为“村花”的少女阿艳,两人曾谈过恋爱。谢于1999年退伍后,先在北京等地打工,后在江苏徐州、河北石家庄等地搞传销。期间,谢知道当年的小恋人已长大成人并在广东打工,即与阿艳联系,叫她到石家庄玩几天。天真的阿艳得到当年恋人的消息,也不问青红皂白,即赶到石家庄,与谢同居。在同居期间,谢极力要求阿艳与他一起搞传销,阿艳不从,谢就将阿艳软禁在出租房,不许她与外界联系。 3个月后,阿艳瞅准一个机会,撬开窗口跳窗逃回广西老家。 谢永军发现阿艳逃跑后,4月14日即来到崇左寻找阿艳,但阿艳一直不与谢见面,原因是她在石家庄期间发现谢某已成家,并有了一个6岁的女儿,而谢却要她做“二奶”。为此,倔强的阿艳坚决不同意。谢永军在阿艳家住了5天,也不受阿艳父母欢迎。 在绝望之下,4月19日中午,谢以姐夫的名义,将阿艳年仅11岁的弟弟骗出家门,带到一旧房子里,残忍地将其杀害,把尸体抛弃在旧房旁的草丛中。作案后,谢即搭乘过往车辆经南宁返回石家庄。 在返回石家庄途中,谢永军多次打电话到梁家,称其已将阿艳的弟弟带走,要求与阿艳通话,还威胁说如果阿艳不答应做其“二奶”,其即杀害阿艳的弟弟,还将阿艳弟弟的尸肉一块快地割下寄到崇左。 根据种种迹象,警方断定谢永军有绑架阿艳弟弟的重大嫌疑,立即向河南、河北警方发出协查通报。 4月24日,专案组获知,谢永军与阿艳通电话,要求立即赶到广州与他会面。 得知这一情况后,警方认为这是抓获谢永军一个极好的机会,决定将计就计,派出由该市公安局某侦查支队政委马荣枝、江州分局政委罗超、副局长谭秀权等组成追捕组,携阿艳赶往广州。 4月26日,在广东警方的配合下,将正在与阿艳打电话的谢永军抓获。 谢永军被抓以后,一直谎称阿艳的弟弟与他在石家庄火车站走失,并编造了许多谎言,拒不承认杀人事实。警方在掌握相关证据以后,于4月28日开始对谢突击审讯。在谢的种种谎言被揭穿以后,当日晚上8时,谢才不得不供认绑架杀人的事实。 崇左警方即对其供认进行核实,并在谢作案地找到了受害者的尸体。此案告破。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