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食客饭馆摔伤 五小时久不得治 | |||||||||
---|---|---|---|---|---|---|---|---|---|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4月30日12:22 扬子晚报 | |||||||||
本报讯昨晚,南京一食客在餐馆就餐时,不慎摔成骨折,双方为分担责任的问题纠缠不清,致使伤者忍痛躺在医院至少5小时,久久不得治疗。 伤者叫周惠娟,47岁,南京大厂人,现在某房产公司上班。“五一”将至,周和其同事商议大家聚一下,于是昨天晚上6时30分,周惠娟一行8人来到了建康路某餐馆。在三楼一包间就座后,周遂去点菜,途中脚下一滑,“啪”的一声,周仰面摔在地下,右脚脚踝处当
在办理相关手续时,问题出现了。餐馆方面认为周女士自己也有责任,因此住院费用也应该承担一部分,但是周女士坚持认为自己是正常行走,摔伤完全是地板太滑的缘故,没有理由自己还要出钱疗伤,双方由此僵持下来。 当晚11时,周女士还躺在小推车上面,表情非常痛苦,右脚外侧已经肿得和踝子骨平齐,隐现紫色。而餐馆方面一刘姓的保安告诉记者,店方其实可以承担全部费用,但前提是不在南京市中医院治疗,除了这家医院,周女士可选择任何一家医院,花多少钱店方都认,而其理由是对这家医院的治疗水平有怀疑。 周女士则坚决不肯转院,她说现在疼成这样子,谁还折腾得起呀?再说,店方那么要求转院,谁知道里面藏什么猫腻;中医院当晚值班的李医生对店方说法也是嗤之以鼻:要知道咱医院也是三级医院,说骨折治不好或是治疗时间较长,那简直是笑话。 截至记者当晚12时10分离开医院时,双方还在僵持当中。 (谷岳飞)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