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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换心人”活过12年 呼吁尽快出台脑死亡法(图)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5月02日05:43 北京青年报
“换心人”活过十二年
  我是我国乃至亚洲“换心人”存活时间最长的人,我的生存分分秒秒都在创造我国换心史的新纪录

  这个五一节,是哈尔滨市民杨玉民自1992年“换心”以来度过的第十二个五一。自从1992年4月26日,一名23岁的脑死亡者的心脏被植入杨玉民体内,他已经整整走过了一个轮回即12年,成为中国乃至亚洲换心存活时间最长的人。

  4月底,记者在哈尔滨见到了满面红光、身材魁梧的杨玉民。他自豪地说:“我是我国乃至亚洲‘换心人’存活时间最长的人,我的生存分分秒秒都在创造我国换心史的新纪录。”

  一场高烧使他患上了致命的心肌病

  杨玉民出生在哈尔滨市东风镇,上世纪八十年代初他凭借自己的聪明才智,开办了杀猪作坊,很快盖起了令邻居们羡慕的砖瓦房。

  1991年秋天,连续五六天杨玉民觉得冷战阵阵,但他不以为意,像以往一样照常杀猪卖肉,最后在爱人的劝说下才赶往附近医院检查,结果长时间高烧导致心肌炎。出院后,由于着急自己的生意,心肌炎没有得到彻底医治,一年内反复发作,最后被哈尔滨医大二院确诊为严重的扩张性心肌病伴有心力衰竭。

  存活率不到50%,他仍毅然签了字

  自从患有扩张性心肌病,杨玉民胸闷气短,浮肿乏力,整日坐卧不安,最多1天能睡上两个小时的“长觉”,经检查发现,他病情严重时,病变心脏比正常心脏大3倍,胸腔几乎没有跳动的空间,哈尔滨医大二院成了他常来常往的地方。

  当时国外医治扩张性心肌病,只能进行同种异体原位心脏移植术即换取别人健康的心脏,才可能使患者得以延续生命。“换心”在当时发达国家里对患者也是风险最大的手术,世界上心脏移植技术最为成功的美国,其存活率也不过50%,况且哈医大二院还未曾有先例。但不堪病痛重负的杨玉民不顾家人的强烈反对,毅然在手术通知单上签了字。

  清晨六时,百名医护人员同时上阵手术

  杨玉民同意接受心移植手术后,医院一方面积极寻找供体,另一方面考虑他的经济困难,决定免去约12万元手术费。最后确定了一名仅有23岁的脑死亡小伙子作为杨玉民供体时,医患双方都信心大增。

  1992年4月26日清晨六时,来自血液、麻醉等20多个科室的上百名医护人员一齐上阵,施行了哈尔滨医科大学第二临床医学院首例心脏移植手术。著名的心外科专家夏求明教授亲自主刀,采取同种异体心脏原位移植技术,为杨玉民摘除了比正常人大3倍的病变心脏,重新换上一个性能良好的“人体发动机”。123

  手术先后进行4个小时,总计缝合1000余针。手术进行得很顺利,术后杨玉民恢复得也比较好。第4天他就能坐起来活动了;第8天就能下地行走了;第30天比较平稳地度过了衰竭期。当他度过215天,就已是当时全国换心人存活时间最长的人。心移植课题组因此在2002年全国科技大会上获科技进步一等奖。

  术后第二年,妻子为他生下健康漂亮的女儿

  医学上认为,移植别人心脏的人永远是个病人。自身细胞的识别能力会不断地排斥别人身上的东西,风险随时都会显现。杨玉民的12年历程,就是与病魔

  不断进行抗争的历程。他克服了许多难以忍受的不适反应,气短、胸闷、心律加快等等现象时有发生。服用和注射大量的抗排斥药物,几乎一天不能间断,排斥反应虽得到扼制,药物的毒副作用又加大了,使他出现了合并症,如记忆力减退、肝肾功能受损等。

  但杨玉民也是幸运的,术后第2年妻子怀孕了!现在他们心爱的女儿杨阳已11岁,能歌善舞,聪明伶俐,惹人喜爱。时值世纪之交的2000年,杨玉民又喜添一个孙女。

  成功挺过一场车祸

  2000年5月一场车祸发生了,杨玉民骑摩托车被疾驶的“的士”撞个人仰马翻,撞出8米外摩托车重重地砸在了他的身上。急诊检查时,杨玉民胸前1尺多长的刀口使大夫大吃一惊。杨玉民说明了自身的情况后,大夫将他急送哈尔滨医大二院。结果除大量的外伤,心律加快,别无伤害。约半个月的时间,心律渐渐地平稳下来,杨玉民又一次度过了险关,经住了外力撞击的考验。医生说,目前杨玉民各项生理指标均正常,处于生命质量的最佳状态。

  “12岁”的杨玉民呼吁尽快出台脑死亡法

  目前,哈尔滨医大二院已成功进行20余例心脏移植,国内10余家医院累计进行心脏移植手术达百例。然而,据不完全统计,在我国内地,需要换心的人中只有不到1%的人有这个机会,而数以万计的心脏重患期盼新生只能是空想。

  杨玉民回顾当初被病痛折磨,苦苦地等待供体时的迫切心情,激动地说:“我够幸运的了,现在每天都有许多因找不到供体的患者丧失宝贵的生命,国家应尽快出台脑死亡法,保护器官移植,改变供体难寻的现状。”

  作者:金明浩

  文并图/王远昌

  我国通过首个“脑死亡”判定标准有关专家称:执行仍需慎重

  据《楚天都市报》报道,4月30日,记者从我国高层次脑死亡研究机构———华中科大同济医院脑死亡协作组获悉,我国首个《脑死亡判定标准》和《脑死亡判定技术规范》刚刚获得卫生部通过。卫生部委托中华医学会近期在《中华医学杂志》第11期上正式发布。

  2003年4月10日,同济医院专家严格按照国际通行的脑死亡标准和我国卫生部《脑死亡判定标准(征求意见稿第三稿)》,在中国内地首次正式判定、宣布一毛姓患者为脑死亡,并正式执行脑死亡处理。这一事件曾在全国引起深切关注。

  华中科大同济医学院临床神经医学研究中心主任张苏明教授指出,国家标准、规范的出台为判定脑死亡提供了可操作性的依据,但实践中不能操之过急。目前,我国关于脑死亡的法律法规还不完善,盲目地进行脑死亡的判定和处理,可能会造成一定程度的混乱。

  张苏明说,任何故意或过失的错误决定,都可能使病人成为不幸的牺牲品。因此脑死亡的执行应特别谨慎,应在由高层卫生主管单位授权的单位里,由接受过专门训练、拥有足够医疗经验,且符合医疗道德规范要求的相关医学专家来执行。123

  作者:金明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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