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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野鸳鸯”相约自杀 男子临阵脱逃涉嫌故意杀人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5月02日14:14 中国新闻网

  中新社郑州五月一日电 (史宝银 刘娜 蒋艳春) 河南新密市人民法院依法开庭日前审理了一起情人相约殉情案。法庭上,未死男子王心忠面对公诉人指控的故意杀人的罪名无过多辩解,而是一再要求速死,好早日和心爱的人相聚。

  二00二年十一月,四十七岁的河南新密男子王心忠认识在当地开美容美发店的张玲(化名),两人一见如故,感情发展迅速,八个月后两人同居,后两人商量结婚。据王称,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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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家室的他,回到老家提出离婚的要求时,遭到了妻子的强烈反对。双方遂商量自杀殉情,二00三年十二月十一日晚,他应张玲的要求将张杀死后,并采用煤气、吃药等手段自杀,均未死。再次用电线自杀时,他胆怯了,便带了些钱,逃亡到海南。直到张玲家属发现报案,公安机关前往海南将其抓获归案。

  法庭上,矮矮的个头,黑黑的手上布满老茧的王心忠表情十分平静,没有丝毫怨气。面对法庭的提问,王心忠始终低着头,没有过多辩解,只是不时地强调:“我不是故意杀她的。”并表示,想早些了结自己的生命,去见自己心爱的女人。

  公诉人在起诉书中认定了王心忠“相约自杀”的说法。法庭调查时,合议庭成员也认定了这一说法。但公诉人认为,虽然是相约自杀,但王心忠用暴力手段剥夺他人生命,应以故意杀人罪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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