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并州恶魔”6年残杀12名卖淫女被判死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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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5月04日18:05 人民网 | |||||||||
人民网太原5月4日电记者罗盘报道:近日,此间多家媒体均在醒目位置报道一连残杀十二名卖淫妇女,在山西省城引起一时轰动的“并州恶魔”贾建虎,被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以故意杀人、抢劫和强奸罪一审判处死刑的消息。 六年内杀死十二条人命的嫖客杀手贾建虎,劣迹斑斑。曾因盗窃被劳教二年,后又被判刑五年。一九九八年以来,贾建虎在太原市一些娱乐场所、发廊等处物色卖淫妇女嫖宿
法院现审理查明:一九九八年七月十四日晚,贾建虎在太原市“菠萝美容厅”嫖宿,与卖淫女孙某发生口角,贾将孙某掐昏。随后,贾从床下找出嫖资准备离开现场时遭孙某阻拦,贾便用绳子勒住孙的颈部,致其当场死亡。 此后至二00一年九月,贾又先后在嫖宿赵某、张某、王某等卖淫女时,相继杀死九人,并盗走手机一部和现金九百元人民币。 二00三年三月十四日和二十八日,在“蛰伏”一年半之后,贾建虎又先后嫖宿卖淫女陈某、王某,并在欲与其再次发生性关系的要求遭拒绝时,一时凶相毕露,用绳子勒死陈某、用手掐死王某,同时盗窃陈某手机一部和现金二百七十元,盗窃王某手机一部、戒指三枚、金手链一条、玉手镯、玉坠各一个。 此案发生之后,当地警方高度重视,迅速出警侦破。二十多个小时后,警方掌握重大作案线索,并将贾建虎传讯。之后依法搜查其住所时又发现匕首等凶器。在各种证据面前,这名往日“并州恶魔”低下头颅,交代了自己六年来所犯下的一桩桩命案。 至此,自一九九八年以来,发生在太原市四个县区一直积压未破的十二起命案全部告破。 法院认为,被告人贾建虎目无国法,犯罪情节极其严重,应予严惩。昨日,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以犯故意杀人罪、抢劫罪、强奸罪、盗劫罪、销售赃物罪,数罪并罚决定对贾建虎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罚金两万六千元。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