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执行配套办法需尽快细化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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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5月04日21:48 新华网 | |||||||||
新华网郑州5月4日电(记者郭久辉)交通安全管理一线的交警们向记者反映,从5月1日起开始施行的新的《道路交通安全法》,较好地体现了以人为本,注重保护行人等弱势人群,但由于目前配套的实施细则还不完备,执法中面临许多具体问题,需尽快出台可操作性强的配套细则。 5月4日,记者来到郑州市公安局交巡警一大队事故处理中队,一进门,看到中队指导
“对免票乘车的1.1米以下儿童是否计算乘载人数?”这是郑州长途汽车东站的司机师傅们提出的问题。新法中规定凡超员1人可罚款200至500元,但不买票、不占座位的儿童是否属于超员。对此,公安交警翻阅了条例,还没有找到明确的回答。 河南省公安厅交警总队办公室主任赵旭东介绍,《道路交通安全法》的实施还需要多个配套的细则,目前,有些细则根据各地实际还在制定中,法律完备需要加快速度。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