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新闻 体育 娱乐 游戏 邮箱 搜索 短信 聊天 点卡 天气 答疑 交友 导航
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社会新闻 > 正文

《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执行配套办法需尽快细化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5月04日21:48 新华网

  新华网郑州5月4日电(记者郭久辉)交通安全管理一线的交警们向记者反映,从5月1日起开始施行的新的《道路交通安全法》,较好地体现了以人为本,注重保护行人等弱势人群,但由于目前配套的实施细则还不完备,执法中面临许多具体问题,需尽快出台可操作性强的配套细则。

  5月4日,记者来到郑州市公安局交巡警一大队事故处理中队,一进门,看到中队指导
华南虎七喜进军笔记本
新京报幸福摄影大赛
中国网络通俗歌手大赛 体验财富之旅赢大奖!
员赵为民正与两名交警研究刚从公安内部网上下载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和《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他们告诉记者:“新法施行后,事故处理方面发生了相当大的变化。但由于与新的《道路交通安全法》相配套的实施细则是5月1日才发布的,我们还没来得及学习掌握,这几天,每天都会遇到按新法如何处理的问题,只能临时‘抱佛脚。”赵为民还反映,事故处理中感到,新法的实施条例中有些规定还有待细化。他举例,当机动车与行人发生交通事故时,如果行人也有违法行为,对机动车司机该如何处理,在条例中规定不够具体。在每天面对的事故处理中,他们主要以调解为主,不敢轻易提出处理意见。

  “对免票乘车的1.1米以下儿童是否计算乘载人数?”这是郑州长途汽车东站的司机师傅们提出的问题。新法中规定凡超员1人可罚款200至500元,但不买票、不占座位的儿童是否属于超员。对此,公安交警翻阅了条例,还没有找到明确的回答。

  河南省公安厅交警总队办公室主任赵旭东介绍,《道路交通安全法》的实施还需要多个配套的细则,目前,有些细则根据各地实际还在制定中,法律完备需要加快速度。


推荐】【 小字】【打印】【关闭
 
新 闻 查 询
关键词一
关键词二
免费试用新浪15M收费邮箱 赶紧行动!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4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