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安全法》实行3天 半数郑州百姓不了解 | |||||||||
---|---|---|---|---|---|---|---|---|---|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5月04日22:23 新华网 | |||||||||
新华网郑州5月4日电(记者郭久辉)郑州市郑汴路与107国道交叉口是重要的城市出入口。5月4日上午,记者在这里看到,由于“五一”长假进出城的车辆增多,车流和行人比平日更密集。“我们从5月1日起按照新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开始执法,发现一半以上群众对这部法律不了解,尤其是行人和非机动车驾驶员违法现象较多。”在这里值勤的郑州市交巡警四大队的民警王中华介绍。
记者与民警一起在这个路口呆了10分钟,发现有3名骑自行车的人在快车道上行驶;而横穿马路的行人中有十来人未走斑马线。当民警上前告知:按照新的《道路交通安全法》这是违法行为将被处以5至50元的罚款时,他们多数作出吃惊反应。而记者在路边随机询问几位路过的汽车司机,多数表示知道这部法规,但了解得还不够详细。 与此形成对照的是多数营运的客货运输车辆的司机对新法关注度很高。在郑州长途汽车东站,发往商丘睢县的大巴司机王军强说:“一个月前商丘市运输公司就组织每个司机学习,并发了《道路交通安全法》小册子。现在没人敢超载了,按照法律,处罚得重了,不光罚钱,还得坐班房。”王中华介绍,“五一”以来,以往常见的拉石子、运煤的车辆大幅度减少。据了解主要原因是这些运输车辆以往超载现象严重,现在怕遭到新法律规定的重金处罚,不少运输车辆报停观望。如果交警处罚严明,将有不少车辆面临重新核定吨位、补交养路费等问题。 河南省交警总队办公室主任赵旭东介绍,虽然4月份以来,全省交通安全管理部门下了很大功夫进行《道路交通安全法》的宣传,但真正让这部关系到每个公民出行安全的法律家喻户晓,还得加强宣传,并通过执法,使群众受教育,提高群众行路的法律意识,减少交通事故。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