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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贼偷工地建材被铐7小时 自称不准小便是违法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5月06日11:41 广州日报大洋网

  昨日上午8时半,在黄埔大道翠湖山庄对面的工地,一个正偷工地木板的40岁女贼被“人赃俱获”。频频被盗的工地为了“惩前毖后”,用铁链、铁丝把女贼足足铐了近7个小时。

  “女贼”:不准小便是违法

  下午3时,记者接到报料赶到位于黄埔大道员村加油站旁的名为“黄埔大道改造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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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工地。被铐女子自称名叫李晓霞,以捡垃圾为生。她说,早上8时多,她来到这个工地“拿”了这块木板,结果被工地保安发现,他们“不给我吃饭,也不给我喝水”,“甚至连小便都不让我去”。让记者始料不及的是,自称没读过书的李晓霞却指责工地一方不按法律办事,“工地这样做不讲法”。

  工地:只想以此惩罚女贼

  听完了李晓霞的叙述,记者随即报警,这时工地的工作人员也聚拢了。一位谢姓负责人表示,“我们只想惩罚一下这些小偷”。他一脸无奈地介绍,该项目部进驻几个月以来,光是价值上千元的电焊机就已经丢了近10台。更头疼的是这群女贼很会钻法律漏洞,工地以前也人赃俱获抓过贼,交给警察也拿她们没办法,“案值太少,处罚不了她们,她们压根儿就不怕”。广东红棉律师事务所律师刘士辉表示,工地铁链铐小偷的做法属非法拘禁行为,事实上通过合法途径并非不能“治”这种小金额的惯偷,因为即使这些小金额的惯偷每次作案案值都没有达法定的2000元底限,“但只要一年内有3次盗窃行为,就构成多次盗窃”。(记者刘显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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