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开广州居住工作如何享受医疗保险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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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5月06日15:45 金羊网-羊城晚报 | |||||||||
医保就医释疑 参加了医保,看病最多可花多少钱的?长期在外地居住,如何看病?换了工作,如何继续享受医保待遇?最近,本报不断接到读者有关医疗保险就医方面的咨询。为此,本版从今天起与广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合作推出《医保就医释疑》专栏,就相关问题为读者解答。
某外资企业职员张先生在广州参加了医保,但因工作需要,需长期外派到杭州工作。张先生担心:“我在杭州病了怎么办?医保能不能给我报销?” 广州市医保中心有关专家表示,政策规定,凡退休后离开广州在国内其他地区居住半年以上的退休人员、或者到外地工作半年以上的在职职工,只要办妥异地就医手续,都能按政策享受医保待遇,且在异地就医所享受的医保待遇与在本市就医一样。因此,只要张先生符合这一条件并且办理了有关手续,即使在杭州生了病,也一样可得到合理的医疗保障。但如果参保人没有办妥异地就医手续,在市外住院,医疗费就要由个人负责。需补选、改选异地医疗机构的,在没有办妥再次申办异地就医手续前的住院医疗费也由个人负责。 张先生按有关规定办理了异地就医手续,他应该怎么样看病呢?医保中心有关专家指出,假如张先生因一般疾病到杭州的选定的医保定点医院看门诊,由张先生用现金支付,不能够报销。万一张先生患了重病,符合住院标准,需要在选定的医保定点医院住院治病(或进行门诊特定项目),那么所发生的医疗费先由他个人用现金垫付,在出院(或结付医疗费)之日起1个月内,提供相关资料,向所属单位申办,再由单位经办人到广州市医保中心按规定报销。同时,居住地迁移或原选定当地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不能满足医疗需求的,都可再次申办异地就医。如果回本市长期居住或工作的,需办理撤销异地就医手续。 有关专家指出,申办异地就医必须同时符合两个条件:一是在境内同一地方居住,二是居住时间满半年。如有一位退休参保人王先生,去年5月计划到海南省其子处居住4个月,再到江西省其大女儿处居住3个月,由于王先生选择到海南、江西两地居住,虽合计居住超过半年,但不是同一地方,这样就不符合申办异地就医的条件。 本报记者 马汉青 通讯员 朱建军(日京/编制)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