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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腹兄弟”三番五次敲诈大哥 被警方刑事拘留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5月07日05:13 时代商报

  本报讯(主任记者 赵桂华 通讯员 兴远)瓦房店一男子因介绍卖淫罪被教养半年释解后,竟认为是其“大哥”举报,屡次敲诈“大哥”。4月30日该男子因涉嫌敲诈勒索被瓦房店市警方刑事拘留。

  犯罪嫌疑人高某的父亲和被害人陈某的父亲曾是挚友,在两人的妻子都怀孕的时候,高某的父亲和陈某的父亲就“指腹为婚”,约定如果生下来的是一对男女就结为夫妻,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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则就结为兄弟或姐妹。

  陈某家共七个儿子,高某在陈某家排行老八,哥几个情同手足。2002年12月,40岁的高某因介绍卖淫被警方抓获,并被劳动教养半年,2003年6月份高某劳动教养释解后,认为是陈某家的老大举报的,对此怀恨在心,进行报复,向陈某(老大)要2万元钱,并多次砸陈某家的玻璃、打恐吓电话、写大字报等。后来,陈某向复州城分局报了警,警方核实了高某的敲诈勒索事实后,于4月30日将高某抓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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