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良司机被处终身禁驾 | |||||||||
---|---|---|---|---|---|---|---|---|---|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5月09日09:51 中国宁波网 | |||||||||
宁波日报讯(记者崔小明通讯员高勇秦永德陈卫东)驾车撞人后伪造现场,之后又驾车逃逸,驾驶员杨某被人举报后于5月5日落入法网。记者从交警部门了解到,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关规定,杨某昨天受到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身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处罚。据悉,杨某是我市也是我省第一个被处以终身禁驾的人。 据了解,5月5日上午10时许,重庆市开县人杨某驾驶车牌为浙B/Q2846的拖拉机,沿通
目前杨某已被公安机关治安拘留,车祸中受伤的妇女还处于昏迷状态。 昨天,鄞州交警大队根据5月1日开始实施的《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01条“交通肇事逃逸的,由公安机关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身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规定,对杨某作出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身禁驾的处罚。警方还将杨某的有关资料上网,使其在全国范围内都无法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对于举报有功的驾驶员蔡某,鄞州交警大队决定给予500元现金奖励,这也是《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后我市第一个因举报有功而受奖的人。 据市交警支队事故处理处处长王兴云介绍,根据他掌握的情况,杨某是我市乃至全省第一个被处以终身禁驾的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