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南充纠正餐饮娱乐场所谢绝自带酒水违规行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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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5月09日09:54 新华网 | |||||||||
新华网成都5月9日电(记者毛朝敬)四川省南充市工商局、市消委最近提醒消费者:餐饮娱乐场所“谢绝自带酒水”及收“开瓶费”属违规行为,消费者有权拒绝。 据南充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和市保护消费者权益委员会最近介绍,近年来,全市不少餐饮娱乐场所纷纷采用“口头告知”戓公开亮出标示标牌等形式,不允许消费者自带酒水及向自带酒水的消费者收取开瓶费,有的还将消费者自带的水酒等从餐(饮)桌上强行撤下,这
针对存在的突出问题,近来南充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市保护消费者权益委员会、市物价局等部门和单位联合行动,对餐饮娱乐场所的强制消费及乱收费行为进行了突击检查和集中整治,责令餐饮娱乐场的经营商家严格规范经营行为,立即拆除“谢绝自带酒水”、“凡自带酒水收取开瓶费”等标示标牌。南充市工商、消委、物价3部门发出的联合通知还规定,全市所有的餐饮娱乐场所不得采用口头告知、店堂告示等方式拒绝消费者自带酒和饮料;对消费者自带酒水、饮料消费,任何商家不能强行收取“开瓶费”,更不得逼迫消费者消费餐饮娱乐场所的高价酒水;对向消费者收取“开瓶费”,每一位消费者都有权拒绝。 为此,南充市工商局、市消委最近提醒消费者,餐饮娱乐场所“谢绝自带酒水”及收“开瓶费”属违规行为,严重侵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必须坚决纠正,消费者有权抵制和拒绝。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