讨债却讨进监狱 9男子因非法拘禁欠债人被判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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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5月09日15:06 新华网 | |||||||||
债主刘某带了8名哥们向欠债人讨债,没有讨到钱,把自己连同帮忙为他讨债的8名哥们一起讨进了监狱。近日,海 口市龙华区法院一审判决债主刘某有期徒刑一年四个月,他的8名哥们则分别被判处七个月到一年有期徒刑。
2003年9月23日下午4时许,债主刘某在海口市新温泉国际大酒店门口遇见向其借债17万元的娄某。刘某遂 以娄某借钱未还为由,伙同肖文华(在逃)、陈文(在逃)将娄挟持到海口海秀路大山宾馆二楼茗园茶艺馆内,逼娄还钱。因 担心娄逃脱,刘又打电话召来郑某、李某、张某、朱某、郭某等人帮忙。刘逼其按已拟好的草稿写下欠自己19.4万元的欠 条。期间,因娄仍筹借不到钱,刘某就叫人对娄进行殴打,当晚将其扣押、拘禁在一酒店房内。 次日上午,刘某等四人跟随娄某到海南省政府找朋友借钱,因没有找到朋友。刘某又将娄某带回宾馆,继续逼其找朋 友借钱。期间,张某某、罗某、文某等也来到宾馆。当晚6时30分,公安部门接到娄某朋友的报案后,将娄某救出。 龙华区法院一审认为,刘某等9人以索要债务为由,非法扣押、拘禁他人,行为均已构成非法拘禁罪。法院一审作出 了上述判决。(完)(记者严星) 来源:海南特区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