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义勇为请求经济补偿 宁波小英雄家属提起诉讼 | |||||||||
---|---|---|---|---|---|---|---|---|---|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5月09日15:14 新华网 | |||||||||
新华网杭州5月9日电(郑黎杨江敏)为救落水同学不幸牺牲的宁波小英雄朱睛家属,近日将被救者一家推上了被告席,要求给予经济补偿近15万元。 去年9月20日中午,宁波江北区洪塘小学四年级学生朱睛与小华等同学一起出去游玩,离村口不远处,小华不慎滑入了一个深水池,朱睛赶紧上去救人,结果也一同跌入水中。朱睛的弟弟找来附近村民,将小华先救上来,而朱睛已沉入水底,因落水时间过长,献出了
据知情者介绍,朱睛家属有意见,主要是认为小华家人事后缺乏情感上和行动上的表示。朱睛牺牲后,他们很少到家里来探望问候,今年清明节,学校许多同学都到朱睛墓地去扫墓,却不见小华和家人的影子。另外,朱睛一家是外地到宁波来打工的,经济上原本比较困难,前些日子朱睛父亲出了车祸不能工作,家里生活更是雪上加霜,便请了律师提起诉讼状。原告称,他们女儿为抢救落水同学献出自己的生命,虽被评为见义勇为的先进,但无法弥补痛失乖女的精神和经济损失,为此特向法院起诉,要求获得朱睛死亡赔偿金139720元,丧葬费9114元,误工损失534元,扣除已支付的3000元,尚需补偿146368元。据悉,宁波市江北法院已受理此案,不日将开庭审理。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