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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就医释疑④:转工之后如何及时享受医保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5月09日15:25 金羊网-羊城晚报

  提醒新单位当月办理参保手续

  李小姐在一家私营企业打工,公司为她买了医保,近期准备“跳槽”到另一家公司前,她来信询问怎样才能继续享受医保?

  广州市医保中心有关专家指出,用人单位为职工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到职工可以享受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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疗保险待遇,中间存在一定的时间跨度,即当月办理参保登记手续,要到第二个月地税部门才开始征收医疗保险费,而到了第三个月参保者才开始享受医疗保险待遇。

  医保中心曾遇到这样的情况———广州市参保人易先生于去年12月7日在原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办理了停保手续并停缴了当月的医保费,原单位为易先生缴费最后月份是去年12月。易先生当月就找到了新的单位,但这家单位却未在当月为其办理参保手续,一直到今年1月12日才为易先生办理了增员手续,这样易先生就要到2月份才开始重新缴费,3月1日起才能享受到医保待遇。不巧的是,易先生2月18日因病住院,出院一算,住院治疗费接近1万元。由于1月份没有缴纳医保费,也就不能从医保报销了。

  有关专家指出,像易先生这样的情况时有发生。因此,李小姐转换工作后,最保险的做法就是提醒新单位当月及时为其办理参保手续,以免享受医保待遇的时间出现缺口。

  本报记者 马汉青 通讯员 丁常韦(侯颖/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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