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中开展道路严管整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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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5月10日00:00 温州都市报 | |||||||||
昨天开始,龙湾区对该区永中中心片的“四横四纵”(四横即镇标路、永强路、永中路、永宁路,四纵即永强大道、罗东大街、中河路、建中路)开展严管综合整治活动,凡违反整治要求的,由行政执法、交警、工商、规划、土地等有关部门予以从重处罚;或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予以严惩;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整治要求如下:
1、严禁擅自挖掘道路、占道施工、堆放物料和建筑垃圾及其他废弃物,严禁在这些道路及两侧巷(弄)口占道设摊经营。 2、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在行道树、电线杆、建筑物、构筑物及其他设施上任意设置、张贴、涂写、刻画各种标语、广告和其他宣传物品。 3、严禁搭建违反城市规划、破坏市容市貌的各类违法违章建筑,已搭建的必须限期自行拆除。 4、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任意倾倒、随地丢弃垃圾,沿街(路)各单位、商店、住户应与执法管理部门签订“门前三包”责任书,实行垃圾袋装化,定点定时收集。 5、严禁酒后驾驶、超速、超载、乱停放、闯红灯、乱鸣喇叭等违章行为,机动车和非机动车要按规定线路行驶、划定停放点停放,禁止擅自安装动力装置的非机动车上路行驶。 6、严禁沿街(路)的饭店、排档、面馆等餐饮店直排未经处理的油烟或污水,各经营户要按照环保的有关规定,规范安装油烟、污水净化处理设备,做到达标排放。 7、严禁不文明经营行为,全面开展“诚信经营、文明经商”活动,创建文明商业街。袁曙叶庆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