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消防推出重大举措 让重大火灾隐患无处藏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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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5月10日01:49 燕赵都市报 | |||||||||
本报讯(记者吴艳霞通讯员韩朝旗、郭仁昭)日前,记者从省公安消防部门获悉,省公安厅制定出台了重大火灾隐患报告制度,并将在我省推行新的“4+4”式重大火灾隐患监督整改机制,这些措施将使重大火灾隐患在我省无藏身之地。 省公安厅制定的重大火灾隐患报告制度规定:严令各级公安消防机构对于发现认定的重大火灾隐患必须随时上报省级公安消防部门;对经公安消防机构复核未按限期整改的重
同时,我省还将对重大火灾隐患整改推行“4+4”式督促整改机制。即“政府领导、各方配合、法人负责、消防监督”的四位一体社会督导机制,以及“明确检查责任、明确检查重点、明确检查任务和明确责任追究”的四个明确消防监督检查机制。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