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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消防推出重大举措 让重大火灾隐患无处藏身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5月10日01:49 燕赵都市报

  本报讯(记者吴艳霞通讯员韩朝旗、郭仁昭)日前,记者从省公安消防部门获悉,省公安厅制定出台了重大火灾隐患报告制度,并将在我省推行新的“4+4”式重大火灾隐患监督整改机制,这些措施将使重大火灾隐患在我省无藏身之地。

  省公安厅制定的重大火灾隐患报告制度规定:严令各级公安消防机构对于发现认定的重大火灾隐患必须随时上报省级公安消防部门;对经公安消防机构复核未按限期整改的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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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火灾隐患,必须做出责令停产停业处罚;对于涉及经济和社会生活影响较大的重大隐患,必须及时将隐患情况、整改意见、法律依据以及消防机构履行监督职能情况报告当地政府裁决;对于报告政府后未予批准的,必须限期上报上一级公安消防机构并由其及时协调当地政府依法决定并加以解决。

  同时,我省还将对重大火灾隐患整改推行“4+4”式督促整改机制。即“政府领导、各方配合、法人负责、消防监督”的四位一体社会督导机制,以及“明确检查责任、明确检查重点、明确检查任务和明确责任追究”的四个明确消防监督检查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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