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歌厅小姐不想卖淫坠楼后称:民警深夜带我出台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5月10日03:53 重庆晨报

  本报讯 (周睿 何熠) 昨日,从北碚代家沟的天府宾馆逃生坠楼的小艳(化名)讲出了一个秘密:“3月13日深夜,一个叫黄翔的民警,穿着便服将我带出台,在我身体不方便的情况下,三个男子与我发生性关系。”

  北碚区文星派出所的赵所长证实,黄翔的确是该派出所的实习民警,但经过他们的审查,黄翔否认了小艳所说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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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带人出台

  小艳说:“3月13日晚12点左右,两个男子来到天府宾馆,他们找到宾馆老板喻春兰(又称“春妈”),准备带一个小姐出台,因为当时我身体不方便,所以我拒绝了。但后来,平头方脸的那个男子(以下简称“平头”)和春妈一阵商量后,春妈就过来叫我出去,没有办法,我只好答应。”

  “随后,两男子打电话吩咐一高个男子喊来一辆三轮车和一辆125摩托,于是我和三个男子来到后丰岩一住房内。”小艳说,在脱衣服的过程中,“平头”曾摸出警牌,边晃边说:“现在相信我是警察了吧!”但这一举动很快被同来的另一个男子喝止“晃啥子,收起来!”

  发生关系

  “当晚,我身体不方便,但三个男子还是分别和我发生了性关系。他们承诺叫春妈给我100元钱。”小艳说,她清楚的记得那个“平头”背上和脸上有很多的青春豆,而且手臂上有一块刀疤。

  小艳说,回到宾馆后,她就去找春妈要钱,但春妈说,她也没有收到钱。

  确认身份

  “发生关系后的第二天,我在宾馆里另一个小妹的口中得知,那个‘平头’叫黄翔,是这个辖区派出所的民警。”小艳说,此后的几天,他都看见那个“平头”穿着警服、骑着摩托在街上出现。

  通过春妈,小艳知道了黄翔的号码,于是她打电话去问那100元钱的下落。“你以后不要给我打电话,你的事我会给春妈说的。”小艳说,这是3月15日那天黄翔发给她的短信,至今她还保留着。

  “就像一个苹果一样,我被春妈送给了他们。”昨日瘫在床上的小艳流着泪说。

  对此,北碚区文星派出所的赵所长说,派出所确实有一个名叫黄翔的人,是泸州警校的在校生,是到他们这里来实习的,现已返校。据赵所长介绍,经过他们的审查,黄翔没有承认自己有小艳所说的那种行为。

  实习民警有没有嫖娼?有关部门已展开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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