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速”超速新法处罚20余司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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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5月10日08:38 现代快报 | |||||||||
快报讯昨天,记者获悉从5月1日《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实施以来,南京市机场高速公路交警大队已经查获70多起高速公路交通违法行为。 据警方介绍,交通违法者以不按规定车道行驶和超速居多。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和《江苏省道路交通违法处罚标准》,高速公路取消超车道、行车道之说,而将高速公路分成慢车道和快车道,并规定慢车道时速不得低于60公里每小时,快车道时速在100到
对于超速违法,《江苏省道路交通违法处罚标准》也作了明确规定,超速20%%的,罚款200元并处记3分处罚,超速50%%的,罚款1000元并记6分,同时吊销驾照。截至昨天,20多名驾驶员因为在高速公路上超速而受到处罚。 《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还规定,上高速公路,驾驶员和乘客都必须系安全带,否则,驾乘人员都会受到50元罚款的处罚,驾驶员还要被记上1分。5月1日以来,机场高速交警已经开始对不系安全带的乘客进行警告教育,不久就会依法处理。 作者:记者 王飞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