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奸前妻判刑六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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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5月10日12:58 扬子晚报 | |||||||||
本报讯9日上午,沛县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特殊的强奸案:农民王某两次奸淫离婚多年的前妻,被前妻告上法庭。法院审理后判其6年徒刑。 农民王某与女青年张某于1997年结婚并生育一子,1999年由于夫妻关系不和,经法院调解离婚,从此他们成了陌路之人。几年过去了,双方相安无事。今年初以来,王某却经常打电话骚扰前妻张某,并说一些下流话,前妻从此再不敢接他打来的电话。今年2月份的一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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