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花贼连续强奸六女子 受审时诡辩是见义勇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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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5月10日13:17 四川新闻网 | |||||||||
四川新闻网消息 熊继全,一度令广元市女性谈之色变的采花贼,从2001年12月至2003年6月,他在广元市南山的健民路上强奸、抢劫达12次,先后有6名女性被他强暴。但是,就是这名作恶多端的歹徒,竟然在法庭上振振有辞道,“我看见她摔倒了,就过去扶……我是见义勇为。” 近日,广元市中级法院宣布,一审判处强奸抢劫犯熊继全死刑。
令人发指的罪行 2002年1月29日晚上8时左右,罪犯熊继全手持水果刀在广元老鹰嘴漫水桥上将女青年小屏劫持到健民路边的树林里,随后将她连续强奸了两次。 2002年5月3日上午11时左右,19岁的女孩小琼在南山森林公园采摘金银花时,熊继全从身后将她掀翻,然后用刀抵住小琼喉咙,威胁说,“敢喊,我就杀了你。”然后,熊继全对小琼实施了奸污。 2003年4月1日上午10时许,小鸿在南山锻炼身体时,熊继全从她身后猛扑过去,卡住她的脖子,用手猛击小鸿的头。在搏斗中,两人滚下两米高的山崖,致使小鸿的左脚踝关节性骨折(经法医鉴定为重伤)。熊继全不顾小鸿的伤势,强行解开了她的衣裤。最后,终因熊心里紧张而强奸未遂,只是抢走了小鸿随身携带的270元现金、储蓄卡和身份证。 受害人认出了强奸犯 2001年12月23日,熊继全第一次作案后,受害女子就向公安机关报了案。对此,广元警方十分重视,长期在健民路蹲点布控,但熊继全一次次都从警方的眼皮下溜走了。 2003年7月31日,曾被熊强暴过的小蓉在老鹰嘴漫水桥上发现了熊继全,立即报警并骑自行车追;了上去。但被熊继全夺路逃走。正当熊继全准备策划乘坐火车到外地躲避的第二天上午,他从广元东坝乘坐3路公共汽车。刚上车,就被车上的一名乘客——被他强暴并抢劫的洋洋一眼认出。洋洋不动声色地坐在熊的后面,用手机报了警。结果,公共汽车仅开出一站路,警方就将熊继全抓获。 诡称自己是在见义勇为 4月6日的庭审中,熊继全先是声泪俱下,对他所犯的罪行供认不讳并口头表示后悔。尔后仅仅10分钟时间,熊继全又全盘否认了自己的供词。他说,“我有一次在健民路上看见一个女的走路摔倒了,就过去扶她。由于两人挨得太近,她又穿的很短,我控制不住自己,才和她发生了关系。其实,我是见义勇为。” 但在大量的证据面前,熊继全的百般狡辩最终无济于事。他最后承认,自己一共强奸了6名女子,此外还有6名属强奸未遂。期间,他还抢劫了600多元钱。 (说明:由于涉及多人隐私,文中女受害者均系化名) 四川新闻网实习记者 苏俊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