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就医释疑⑤:病未痊愈为何让人出院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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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5月10日15:20 金羊网-羊城晚报 | |||||||||
医保中心专家指出,这是极少数医生为效益考虑想钻“二次返院”政策的空子 广州市参保人赵伯来信反映,不久前他因“肺心病”住进某定点医院治疗1个多月,病还未好,医生却向他提出了一个“怪要求”:到医保中心办理“二次返院”手续,否则就要其转院治疗或办理出院手续,不出院则自费15天后再办入院手续,才能继续由医保记账医疗费用。医院称,这是医保中心的规定。赵伯不解,自己的病明明没有好,为什么要出院然后
记者就此向广州市医保中心求证,该中心有关专家指出,如果参保病人上次从某医院出院是达到出院标准的正常出院,15天内又因同一疾病复发需再次到该院住院的,经医院副主任医师以上的专家诊断,需办理“二次返院”手续,报经市医保中心备案后,其两次医疗费用按两个住院人次结算,患者需支付两次起付标准。 比如广州市一位参保人王先生今年1月份因哮喘病发作进入医保定点医院,一周后病情好转出院。可出院不到两周,因天气变化不慎受凉,哮喘再次发作被送进同一家医院住院治疗。经医保中心确认,王先生的住院属于第二次住院,需重新按住院标准结算,支付起付线及共付段等自付部分费用。医保中心通过“二次返院”政策,对同一病人同一疾病多次出入院情况进行监控,在维护参保病人的利益的同时,又兼顾对医院结算的公平合理。 而赵伯未达到出院标准,医院按理应对他继续治疗,医生却提出了“二次返院”的要求,这种情况原因在于,医保基金是按住院人次管理医院住院费用的,多一个住院人次医保基金就要向医院支付多一笔定额结算标准。这样,就可能有极少部分医生考虑自己或科室经济效益,要求医保病人办理出入院手续以获取额外的住院定额。这种违规行为一经查实,医疗保险行政部门连同卫生行政部门将对当事人及医院作出从罚款到行政处分乃至追究刑事责任的处理。因此赵伯这种情况,应及时向医院的医保经管部门如医保科、医务科反映。如医院处理不及时,还可向医保中心反映。 本报记者 马汉青 通讯员 肖健年(侯颖/编制)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