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园西路特殊车祸责任该谁负,下出租车开门竟撞死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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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5月10日17:23 龙虎网 | |||||||||
【龙虎网讯】乘客从违章停车的出租车上下车,车门一开,一驾驶电动车的人“被撞倒地”,7天后不治身亡。日前,龙园西路发生这样一起特殊的“车祸”。事件:车门一开,骑车人倒地 昨天下午,记者见到乘客王芳(化名),她面容憔悴,像刚刚生了一场大病。她告诉记者,3月29日下午5点左右,她在草场门大街坐一辆出租车回龙园西路的家中,出租车司机
交警:事故责任由司机乘客共同承担 4月30日,交警五大队给王芳发了“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她和司机共同承担此事故全部责任。记者看到,交警五大队的责任认定书认为:出租车司机在交叉路口20米以内路段停车,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理》第六十二条(四)项之规定;王芳下车打开车门时未确保安全,违反《城市公共交通车船乘坐规则》第四条(四)项之规定。经综合分析:死者不负此事故责任,司机和王芳共同承担此事故全部责任。 乘客:出租车违章在先,她冤枉 记者在事故现场看见,出事地点位于十字路口附近,位置前方有一段护栏,当时出租车停靠在快车道内。王芳告诉记者,她当时付完钱就开车门了,没注意外面有骑车人。但她乘坐出租车就是一个消费者,司机有义务安全地放她下车,并且,有义务提醒乘客下车小心开门。现在,司机将车停在快车道上,违章停车在先,又没提醒她小心开门,所以,她认为这件事情完全是司机的责任。事故责任认定书让她与司机共同承担此事全部责任,让她觉得很委屈。 记者采访了江苏法德永衡丁韶华律师。丁律师认为,出租车停车后,乘客开车门下车是理所当然的。如果当时乘客没有叫司机把车停在快车道内,她就不该为此事承担责任。 (来源:金陵晚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