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援助获48万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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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5月11日02:01 新闻晨报 | |||||||||
晨报记者黄继抗报道来沪打工的四川小伙周某是不幸的,30岁的他因工伤而双目失明;但他又是幸运的,在雇主逃逸的情况下,是浦东法律援助中心帮他打赢了官司,获得总额48.1万元的各种赔偿。周某的妻子在拿到判决书后表示,能拿到这笔赔偿,他们一家今后的生活就有了保障。 2001年9月,周某经人介绍,到陈某和丁某合伙经营的一家进行石灰加工业务的工场打
这是个棘手的案件,因为周某除了就医的病历和发票外,拿不出任何证据材料,甚至连雇主准确的姓名都无法提供。余律师只能从源头查起,在金桥场地出租方查到陈某、丁某是湖北孝感人。又通过湖北孝感警方找到丁某,并作了笔录。于是向浦东法院提起诉讼,向陈、丁两人提出了共计60万元的赔偿要求。 浦东法院于今年经过两次开庭审理,但陈某、丁某均未出庭。法院认为,周某在雇佣活动中遭受伤害,雇主陈、丁应该承担赔偿责任;但周某疏于防范,自身亦有一定过错,可减轻陈、丁的责任。因周某属一级伤残,按照相关规定,日前,法院作出了上述判决。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