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戒酒瘾工资交居委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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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5月11日05:23 重庆晚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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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10块钱,买包烟。”家住大渡口区革新村18栋的林志昨天(化名)从居委会领取自己的零花钱,那可不是社区福利待遇,钱都是林每个月的工资,若无特殊理由,他无支配权。 自己挣的钱自己不能花?居委会拿出一份《自愿书》让记者过目:“我自愿把本人工资及补贴交予社区组织管理,其他任何人均不参与此事……”署名正是“林志”,他还在上
这事可有来历。今年48岁的林志工作积极,勤劳肯干,可就是有个大毛病——酗酒。林坦言:“喝酒十多年,下了很多次决心,就是改不掉。为买酒,不多的工资很快就花个精光。”过去他曾把工资交母亲管,可酒瘾一犯,母亲也不忍心看到儿子难受,林总能骗到买酒的钱。 为彻底戒除酒瘾,林想出个主意——“身上不带更多的钱,不就没酒喝了”。林说,社区干部平时常在生活和工作上帮助他,他不愿再令他们失望了。 接到林的自愿书,担此重任的居委会可铁了心。社区主任当场约法三章:“每个月必需的生活费由我们直接交给你母亲;日常的零花钱定期足额发放;遇特殊情况,需买生活用品先打报告;逢年过节酌情发给节日补贴。” 听完,林撇嘴一笑:“不信这回还戒不了酒?”(记者 陈 亮)网络编辑:甘健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