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县三起特大职务犯罪案提起诉讼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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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5月11日06:10 三秦都市报 | |||||||||
本报讯 记者赵福生昨日,记者从户县人民检察院获悉,备受人们关注的户县3起挪用公款上百万元特大职务犯罪案件,日前均已侦查终结,并已向法院提起诉讼。 据介绍,这3起特大案件分别是:户县惠大公司财务部的王玉林挪用公款250万元借给私企老板做生意案;宁西建筑公司财务科的王希茹、肖智挪用公款108万元炒股案;户县大学园建设协调指挥部办公室的赵宁义挪用公款164万元赌球案。
2003年3月底,户县反贪局人员在走访中听到有人议论户县惠大公司财务部的王玉林挪用单位的公款借给私企老板做生意,亏了钱,“失踪”多日。获此线索,该局经侦二科人员迅速与惠大公司联系,查出王分两次第一次150万元,第二次100万元挪用公款250万元给一位叫张为新的老板做生意的事实。随后,迅速查封了王在银行的账户,并通过反复做家属工作,发动群众提供线索,于同年9月、12月先后将张、王二人抓获。同年7月15日23时多,户县反贪局副局长杨哓昌突然接到宁西建筑公司电话报称,该公司会计肖智、出纳王希茹“把上百万元公款弄走了”。杨连夜冒雨“打的”赶赴该公司,立即采取措施将王控制,并连夜组织力量查账,18个小时连续作战,查清了王、肖二人合伙挪用公款108万元炒股,并全部亏空的这一特大案件。同月20日,有人举报户县大学园建设协调指挥部办公室副主任赵宁义挪用巨额公款赌球。接到报案,检察院火速设卡堵截,在户县火车站附近一民房内将赵抓获,查明了赵共挪用公款164万元。 据透露,目前这三起案件法院正在审理中。其中,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处赵宁义有期徒刑15年。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