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发布商业广告别拿国家机关说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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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5月11日06:37 北京青年报 | |||||||||
本报讯记者昨天从国家工商局了解到,针对近一时期有一些单位和个人假借国家机关名义发布广告、推销商品和服务,造成不良社会影响并严重损害党和政府形象的行为,工商总局在新近下发的《关于禁止在商业广告中使用国家机关名义的紧急通知》中明令禁止这种使用国家机关名义进行商业性广告的行为。禁令范围包括在商业广告中使用党和政府及其工作部门的名义,人大、政协的名义,审判机关、检察机关的名义,军队、武警的名义,以及其他国家机关的名义和这些机构的简称的所有行为。据了解,工商总局已经要求全国各地工商
1 作者:张钦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