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一”加班该如何补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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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5月11日08:13 汉网 | |||||||||
“五一”长假过后,我市劳动部门不断接到职工打来的咨询电话:“五一”长假加班,单位不愿支付加班工资,只愿给职工补休,补休的时间该如何计算? 由于假期足疗生意火爆,在武昌某足疗馆工作的小王在“五一”期间连加了7天班。长假过后,小王认为自己应该拿到一笔加班费,谁料老板却宣布,加班的员工不支付加班工资,只给补休,加班几天补休几天。小王算来算去,觉得不对劲。按照《劳动法》的规定,“
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法规处彭燕娥副处长称:按照《劳动法》,5月1日至3日属法定节假日,加班工资按日常工资的300%支付,如果用人单位给职工补休要按每加班1天补休3天计算;5月4日至7日,属法定休息日,加班工资按日常工资的200%计算,如果用人单位给职工补休要按每加班1天补休2天计算。也就是说,如果足疗馆老板要给小王补休,应该在正常工作日补休17天。 她提醒“五一”期间加了班的劳动者,在用人单位支付5月份工资时,要核算自己的加班工资是否依照《劳动法》按比例支付,如果没有支付,可要求用人单位按规定补休。(记者李俊)(来源:长江日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