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品福汉”非“福汉”木业上演德比战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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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5月11日08:13 汉网 | |||||||||
曾被湖北福汉木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汉”公司)告上法庭的武汉精品福汉木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精品福汉”公司)因不服一审判决,上诉至省高级人民法院。昨日,省高院开庭二审此案。 “福汉”公司和“精品福汉”公司是两家生产木制品的专业厂家。去年7月,成立在先的“福汉”公司以商标权受侵犯为由,将“精品福汉”公司告上法庭,诉称对方生产的木制
去年11月,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认定“精品福汉”公司侵权成立,判决该公司停止侵害“福汉”公司文字及图形注册商标,不得在企业名称中使用“福汉”字样,并赔偿“福汉”公司经济损失20万元。 “精品福汉”公司不服一审判决,上诉至省高级人民法院。昨日庭审中,双方当事人展开激烈辩论。“精品福汉”公司认为该企业名称中的“精品福汉”是工厂名称,并非注册商标,未构成商标侵权。“精品福汉”公司还表示,在该公司申请注册“福又”商标的公告期限内,“福汉”公司未曾提出异议,“福又”商标已于去年10月经国家商标局核准注册,不存在对“福汉”商标的侵权。 针对对方质疑其有意采用异体字淡化“精品”两字、突出“福汉”字样的说法,“精品福汉”公司表示,这是技术原因,并非人工所为。 “福汉”公司则称,“精品”一词属于修饰性词语,容易使普通消费者误解“精品福汉”是“福汉”产品中的精品,从而混淆产品来源,对“福汉”公司的产品销售影响很大。 “精品福汉”是否侵犯了“福汉”的商标权,省高院将择日作出终审判决。 (记者李晓萌 实习生叶翩)(来源:长江日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