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对企业环境行为评定信用等级 | |||||||||
---|---|---|---|---|---|---|---|---|---|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5月11日08:29 湖南在线-湖南日报 | |||||||||
本报5月10日讯(记者刘丛猛李文峰)5月上旬,株洲市政府决定,对全市工业企业环境行为信用等级实行挂牌展示,展示的内容包括污染物排放行为、环境管理行为、环境社会行为、环保生产行为等。 该市将企业环境行为信用等级评定结果分为四个等级,依次以绿、蓝、黄、黑四色标识牌予以展示。企业达到环境污染控制标准和环境管理要求,实施清洁生产或者通过ISO140
企业环境行为信用等级评定周期为一年,每年一季度对企业上一年度的环境行为进行评定和公布。企业评为绿色等级的,由市人民政府授予绿色企业称号,并予以奖励;被评为黑色等级的,列入当年环保重点监管名单,责令限期整改。连续两年被评为黑色等级,且污染整治不力的企业将依法责令关停。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