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托你咋啥病都得过?(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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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5月11日08:37 沈阳晚报 | |||||||||||
不见“隋医生” 当日上午11时,一位中年妇女来到沈阳市七院的三楼,逐个门诊找一位专家“隋医生”,但该医院根本没有“隋医生”。找不到“隋医生”,中年妇女气愤地找到护士,拿出一张字条,上面写着:和平区某某医院,乘265路车三经街下车,到三楼中医科找专家门诊隋医生。护士看过字条后,立即明白了中年妇女遇上了“医托”。在一番耐心解释后,这位来自锦州的姓柴的妇女如梦初醒。她告诉记者,当天上午,她到一家医院看糖尿病时,有一个女子上前搭话称:自己曾患过糖尿病,十分遭罪,后来在和平区某某医院被隋医生治好了。该女子写了一个字条,让柴女士找“隋医生”看病。 女医托开溜 当天下午2时,柴女士带着记者寻找“好心”女子。在一家医院门诊大厅里转了两圈后,柴女士发现了“好心”女子,只见她四十岁左右,穿着一件灰色的风衣,正在验血处对一个男子说话。记者走过去时,断断续续听见“好心”女子说:自己也曾患过腰脱,后来在和平区某医院的隋医生处治好的。这时,柴女士走上前,对“好心”女子说:我按你的字条没找到隋医生,你能不能送我一趟。在犹豫了片刻后,中年女子迅速为中年男子在一张纸上写了一行字,然后便与柴女士走出医院,记者紧随其后。就在柴女士与女医托欲打出租车时,另一个中年男子匆匆赶过来,附在中年女子耳边说了几句话,该女子惊恐地望了记者一眼,与中年男子打另一辆出租车迅速逃走…… 卫生局:发现一起,就处理一起 记者就此采访了沈阳市卫生局医政处的付强处长。他表示,作为医疗单位的主管部门,要严肃处理雇用医托的行为,发现一起处理一起。 图为被骗患者所持的“好心人”指路字条。本报记者孙洪伟摄影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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