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酒喝过量溺死在茅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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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5月11日08:51 安徽在线-安徽商报 | |||||||||
“‘五一’期间我结婚,一位亲友来我家喝喜酒,酒喝得有点多,不想他在回家的路上去茅厕方便时,竟一头栽进粪缸淹死了。”长丰县唐先生来电说,“现在那位溺死的亲友家人竟找到我家,说是因为在我家喝多了酒才出的事,非要我家赔偿不可。” 唐先生今年27岁,“五一”那天与谈了3年恋爱的女友小王举行了婚礼。婚礼是在乡下老家举行的。唐先生大摆宴席,邀请四方亲朋,50多岁的同村老张也在邀请之列。老张5月
酒席上四方宾客推杯换盏,气氛异常热烈,老张酒喝到劲头上哪禁得住亲戚朋友的劝酒,甩开上衣频频与同桌酒友对饮。酒席直到下午15时才结束,远路的亲戚朋友已纷纷撤退,喝得满脸紫红的老张也一步三晃地准备回家了。 小唐本打算送送他,可老张说:“不用送了,我没事,离家近!” 距离小唐家不到100米的路边有个用芦苇搭成的私家厕所,老张晃晃悠悠就进了厕所,但他再也没有从厕所里走出来。 当有人发现时,老张已经头下脚上溺死在厕所里。 老张的家人找到小唐家,“酒是在你们家喝多的,你们家应该承担赔偿责任。”“本来是自己大喜的日子,不想却发生了这样不幸的事,出于是自己亲戚的考虑,我赔偿了他们6000元钱,但我总觉得我们没有什么责任。”小唐说。 安徽万事律师事务所张亚律师认为:该事件中小唐在主观上没有过错,客观上也没有实施行为,因此,从法律的角度来说,小唐不该承担赔偿责任,如果从道义的角度来说,可以适当给老张家一些补偿。 (记者高汉印)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