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律师划道警戒线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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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5月11日09:26 哈尔滨日报 | |||||||||
谢景强本报记者姜学峰 据了解,5月1日起,由司法部审议通过的《律师事务所收费程序规则》和《律师和律师事务所违法行为处罚办法》正式施行。它们对律师事务所的收费行为进行了规范,对律师、律师事务所的违法行为,明确了监督和处罚办法。那么,在请律师时,应注意哪些事项,一旦权益受到侵害,该怎样投诉?日前,记者请省律师协会有关人士就新规则和新办法进行
私自收费是否允许 规则要求,律师事务所应采取张贴、印制服务指南等方式,公示律师服务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和收费方式,接受委托人的监督;律师服务费由律师事务所统一收取,律师不得私自向委托人收取任何费用。律师事务所接受委托后,应当与委托人签订收费合同或在委托合同中载明收费条款。收费合同应当包括下列内容:收费项目、收费方式和标准、收费数额(比例)、付款和结算方式、争议解决途径等内容。 哪些行为将受处罚 对律师行为,有21种违法情形将受到相应的行政处罚。其中包括:利用媒体、广告或其他方式进行不真实或不适当宣传的;为争揽业务,向委托人作虚假承诺的;接受委托后,故意损害委托人权益,或与对方当事人、第三人恶意串通侵害委托人权益的;接受委托后,不认真履行职责,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为阻挠委托人解除委托关系,威胁、恐吓委托人,或无正当理由扣留委托人提供的材料的;违反律师服务收费管理规定或收费合同约定,向委托人索要规定或约定之外的费用、财物的。 权益受侵如何投诉 据介绍,当权益受到侵害时,委托人可首先向律师所在的律师事务所投诉,由该所负责人或合伙人根据所内相关规定予以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委托人可以提请所在地的律师协会调解处理,也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投诉到律师协会的,可以采用信函、电话、传真和直接来访等方式,也可以委托他人代为投诉,由相关机构进行接待、听证,并作出处理意见。对违规律师,律师协会将作出行业处分,如会员律师违规须由司法行政机关给予行政处罚的,律师协会应及时提请司法行政机关调查处理。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