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营医院与公办医院“一视同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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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5月11日09:27 现代快报 | |||||||||
昨天,南京市政府出台了《关于进一步深化全市卫生改革的若干意见》,有关人士介绍,这是近年来南京首次对卫生改革出台的具体实施意见。突发性传染病救治要建四级防保网 该《意见》提出,要加快公共卫生体制改革,建立健全公共卫生服务网络,争取用2~3年时间建立健全南京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体系、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和卫生执法监督体系;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和疾病防治水平,新改扩建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指挥中心
调整城镇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对于城区的二级医疗机构,采取上靠、下沉、转行、改制等方式进行改革,促进城区医疗机构由三级医疗网向医疗中心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二级医疗网过渡。着力推进区级医疗机构、街道卫生院向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社区卫生服务站等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转变。有关人士说,老百姓今后看病将形成“大病到医院、小病在社区”的局面。 推进公办医疗机构产权制度改革,对于政府不再继续举办的医疗机构,可以整体产权转让,也可以保留部分国有股权,形成混合型所有制,也可以先国有民营,后逐步产权转让等。探索建立出资人制度,进一步完善院长负责制。医疗机构行政副职的选聘可由院长提名,出资人决定;院长的报酬主要与社会效益以及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情况挂钩,在政策规定的范围内,由出资人决定。民营医院放宽限制 大力发展民办医疗机构,积极鼓励民资、外资办医。对于兴办民办医疗机构,符合国家有关准入条件与标准规定的,设置区域放宽限制,兴办数量和办医类别不作限制,具有与公办医疗机构同等的地位,履行相应的社会义务。符合条件的民办医疗机构经申请核准可为医保定点单位。 作者:通讯员 臧继全 快报记者 张星 | |||||||||